我以前也是经常出些小错的~分享个小方法给你吧!以前我想到的方法就是写个目录一样的把模具整个结构写下来!然后每次设计完了!沉下气来!对着目录一项一项对照着检查!如果你是能力方面的出错!那就建议你太量看看以前大家设计的图档来增加自己的经验!还有一个是晚上作息一定要正常!不要上班就打坎睡!行动起来吧!!
按《建筑法》结构设计主要责任人应当是注册结构师,他是法定设计人.因而要负有全部法定设计责任。根据“谁设计谁负责”的原则,实际设计人应当负有部分责任;审核人仅负审核责任;校对现在已经几乎不存在这个工作了,相当于主设计助理,但也只能负有校对责任。
这种错误不会产生吧?
首先正式的施工图是经过审图审查的,并盖有审查章。
同一个项目图纸应该不会出现两套正式图纸。
如果真如你所述,出现两版图纸,找原因还是挺麻烦的,
首先你要查清,你按图施工的图纸是什么时候,有没有经过审查,图纸的来源,也要搞清楚。
如果你照图施工的图纸不是正式图,没有经过审查,人家设计院,完全可以说,那是过程图,是发给甲方确认的,不能作为施工依据,那你就没有办法了……跟甲方沟通怎么解决吧。
如果你照图施工的图纸是正式图,各种手续齐全,而后一版图,是设计院自己出的没有经过审查,然后你要看设计院有没有变更,变更是什么时候出的,你是什么时候拿到图纸的,中间时间是被谁耽误了。
也许是设计及时发现原图纸有问题,出变更修改了,但是甲方没有下发变更单。也许是施工中甲方又有了不同意见,要改,但是你已经施工了,变更单后发的。
查原因吧。
设计图纸前后不一样?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很小。
一般来说,设计图纸变成蓝图,由一套严格的流程:先方案设计,再到初步设计,最后是施工图设计。整个环节是设计院、业主单位及设计审查部门反复沟通,完善的过程。而且施工图阶段在设计院要经过***检查(检查、室检、所检),有些特别重要的还有院级审查。全部合格后,才能出版成蓝图。
就是前后发两套不一样的设计图纸,也应该有设计修改作废通知单呀!
至于你提到的施工错误返工,是不是这种情况,已经施工了一部分,业主改变方案,让设计院重新出图,这种情况是有的。
要说设计有责任是不能坚持设计原则。
说了这多,不知道是否对你有帮助。
一般详图会用单个桥台来进行表达,按每个桥台的设计尺寸施工会更准确一点吧。如果施工图里边出现总断面和单个桥台尺寸不一样,有可能是设计单位确实存在设计错误,也有可能是自己没有足够了解设计意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了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你遇到这种情况,是应该首先向业主或者设计方提出意见的。
设计单位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一般建筑工程是由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因自己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的那部分责任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结构师、建筑师都是签字盖章的,这些人是终身责任制。***如你现在搞的这个项目一塌糊涂,造成了严重后果,这个黑锅也不会让你一个来背,so,认真工作,国泰民安!
什么是设计责任保险?解读设计责任保险特征与保险责任-工保网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是指以建设工程设计人因设计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或费用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职业责任保险。它是我国开办最早的职业保险险种之一。
即在设计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与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设计人员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保险公司承担相应损失或费用的经济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兴起于21世纪初,是对当时建筑市场长期存在的设计风险保障漏洞,有效的保险保障补充。
彼时国内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增大,工程项目规模与投入持续增涨,相应的工程设计风险也与之俱增。一旦出现因工程设计责任导致的事故损失,仅凭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设计方赔偿方案,远无法弥补业主方受到的高额经济损失,此外,客观上设计公司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赔偿能力。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的出现,一方面使得工程设计方的赔偿能力得到保障,有助于完善建筑市场中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风险分担及保障机制;另一方面,投保需通过保险公司的审查,信誉好、设计质量可靠、设计水平高的设计单位才可能获得投保资格,这既降低了可能出现的设计风险,又提高了工程项目设计的入口门槛,避免低价设计中标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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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特征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因保险标的不同,主要分为年保和单项工程投保。
年保
是指对投保单位在保险期限内所有完成设计的工程(包括保险期限起始日之前的追溯期内完成设计的工程)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因设计原因发生的损失负责赔偿。新投保的追溯期为零,在连续投保的情况下,追溯期可达15年。
年保的年累计赔偿限额由工程设计单位根据该年承担的设计项目所遇风险和出险概率来确定。
追溯期,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从保险责任起始日向前追溯的一段时间,保险人对此期间发生且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索赔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单项工程投保
是指以工程设计的单个项目为投保标的,对所投保的单项工程自完成施工图设计之日起,保险期限内因设计原因发生的损失负责赔偿。单项工程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一般与该项目工程的总造价相同,保险期限由工程设计单位与保险公司具体约定,最常不超过8年。
相较于年保方式,单项工程投保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置投保条件,更具灵活性,可以使保障更充分更全面,保险公司也可根据项目的性质,确定不同的风险程度,设置不同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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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保险责任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物质及第三者责任损失
由于设计的疏忽或过失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损失,包括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先约定的诉讼费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包括被保险人和委托人(工程的建设人)在***进行诉讼或抗辩而支出的费用,被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追偿而产生的诉讼费用等。
3.必要的合理费用
包括为了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工程的建设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出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项诉讼费用与第一项赔偿费用的每次索赔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赔偿限额。
当出现以下情形,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2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骚乱、***、***、抢劫;3***有关当局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4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5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6火灾、爆炸;7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抢劫、丢失;8他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的名义设计的工程;9被保险人将工程设计任务转让、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的;10被保险人承接超越国家规定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工程设计业务;11被保险人的注册人员超越国家规定的职业范围业务;12未按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工程设计;13委托人提供的工程测量图、地质勘察等资料存在错误;14由于设计错误引起的停产、减产等间接经济损失;15被保险人延误交付设计文件所致的任何后果损失;16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和追溯期起始日之前执行工程设计业务所致的赔偿责任;17未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签名出具的施工图纸引起的任何索赔;18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19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20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或违约金;21因勘察而引起的任何索赔;22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不在此列。
长期以来,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在建设工程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保险保障作用。而且不只是在职业责任险领域,其最长可达15年的保险期限,也令其成为在工程质量险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一员。因此,在保险实务中,不少地方将其作为一项“强制”险要求,如将投保与资质年检挂钩,或作为设计投标的前置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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